可能的话,我希望领养地震灾区孤儿

 

    四川汶川地震之后,加之身体不适,一直不曾静下心来在这里好好写点东西。不是没有可写的,只是茫然之间思绪飘飞,却没有诉诸笔端的心情。

    最初的两天,其实并没有很深的感触,只是知道我们又遭遇了一件大事。当时没想到灾难如此之大。了解之后,心底的哀愁便再也难以挥去。我们的人民其实从来并不缺少爱心的,从震灾之后大家的踊跃捐助及热切关注中可见一斑。

    我也捐款了。但坦白说,并没有特别热切。因为在我以为,许多时候,其实做好自己手头的工作,就是真正的为国出力为社会谋福,也就是对灾区人民做贡献。所以那个时期,我一直在所到之处呼吁的,是尽心尽力更好地做好自己手头的事,让我们的教育更发达,让我们的孩子更茁壮,让我们的国家因我们的敬业勤奋而更加强大。

    我想,这样的努力才是我们面对这场灾难的长远态度。 

    16日,在去青岛的火车上,翻动上车前买的报纸,一条济南市民政局接受领养四川地震灾区孤儿登记的报道让我心头一动——

    前些日子陪同市妇联调研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状况的经历让我体会到:我们的下一代,其实并不缺少爱,他们多数人生活在满是爱的怀抱中。但这种“并不缺少爱”的怀抱,许多时候却可能恰恰成为他们更好成长的阻碍。灾难过后,我绝对相信我们的人民我们的国家会给予地震灾难中的孤儿更多的爱更多的关注,但作为一名教育界中人,或许可以在至少陪伴一名这样的“孤儿”成长的过程中,发挥自己的优势,尽自己的绵薄心力。

    于是发短信联系家人,竟然不谋而合!只是不久收到另一条短信,告知可能有资格领养的人必须是自己无子女。心底叹气,看来没希望了。

    19号周一,收到短信,据说自己这样的情况也可以预约登记。本来说等今天带了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就去登记,结果老婆等不及,自己急匆匆回家取了先去登记报名了。最初说是要去市民政局,结果那边人满为患,告知区民政局也可办理。晚上回家,得知报名者多据说最后领养成功的可能几乎等同于买彩票中奖的概率的时候,心底焦急,甚至想要找有关负责人员好好申诉自己的理由或者说优势。

    至少有这样两点我认为应当考虑——

    第一,地震孤儿的领养不应该等同于以往社会福利性质的收养。《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无子女。但考虑到地震孤儿的特点,我认为让有子女且和被领养人年龄相当的家庭领养他们,可以在兄弟姐妹的交流关怀中更好地抚慰地震孤儿的心理创伤。孩子和孩子的交流,许多时候比大人的多少关怀多少爱都有效得多。一个自己没有孩子的家庭,先不说本身在子女教育方面的经验欠缺,就是在夫妻双方所可能给予孤儿的爱上,也是有极大的可能陷于溺爱。

    第二,从有利于地震孤儿身心成长的角度考虑,有关方面不应过分考察领养家庭的经济实力,不应一味衡量领养人的热切程度,而应理性地判断,双向选择的方式或许应该考虑。可能的情况下,应该由相关心理研究部门对孤儿心理及个性特征、领养人心理及个性、家庭生活和谐程度等分别进行测量,经过自主选择基础上的匹对,真正为孤儿成长选择一个好的环境,而不是一个仅仅有爱的家。多年从事教育,接触各种家长,坦白说,其实相当多的人是在并没有做好相应准备的情况下当了父母的。时至今朝,如果能为地震孤儿寻找到这样的家庭这样的父母,我认为不仅仅对孤儿自己有利。我们身边熟知的,比如杨文女士,比如我们历年评选的那些优秀父母......

    仅仅满足于让孩子有个家,实在不够。